深圳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 立法规范

垃圾分类目录有幸接到深圳市法制办举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稿)》立法听证会的参会通知,作为发言嘉宾,我其实觉得没多少底气。虽然我们此前一直在试行垃圾分类,但是收效甚微,阻力甚大,已经坚持了一年,对于垃圾分类的难度,深有体会。因此,接到法制办工作人员的电话的时候,我仿佛找到了组织,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在深圳的推行,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

我们现在所做的垃圾分类是基于一个密闭的生态系统,垃圾来源我们只是简单的分类两类,一类是有机垃圾,一类是无极垃圾,这也只是基于我们生物质能项目的考虑。而如果面向社会,面向生活垃圾的分类,则要复杂得多了,处理成本也根本不在一个Level上。我们在一个密闭的生态系统里面做垃圾分类,宣传的面较小,垃圾的成分相对简单,可控性较大(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当初在办公室拍脑袋想出来的,其实开始试行后,效果几乎和我们预想完全不一样。),分类后的垃圾,有机部分我们可以为我们的项目提供原材料,无机部分我们依然是投入垃圾焚烧厂烧了。

而在社会面来说,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而且宣传面非常广,可控性几乎等于零,最主要是由于当下社会对于分类后的垃圾如何处置没有一套成熟完善的制度,很多居民虽然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但是,他们一想到分类后的垃圾还是一同拉到焚烧厂一把火烧了,他们也就蔫了,不干了,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是无用功,这是大大的事实。但是,无论困难多大,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是势在必行的,深圳作为一个特殊的城市,承担着窗口的作用,更是如此。先看看深圳如今的垃圾现状:生活垃圾处置量已达13100吨/日,年增幅约为8%,预计至2015年底将达到17800吨/日。如此之多的垃圾,单靠填埋和焚烧,并非最终的解决之道,填埋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操作不当,甚至会对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灾难;焚烧虽然技术相对成熟,但是会有能保证跑出来的气体完全无害?

所以,垃圾分类减量,对症下药,把分类后的垃圾按照不同的成分进行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是很重要的。深圳推行垃圾分类时间不长,而此次举行立法听证会,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但是这并非最有效的药方,毕竟立法只是其中一步棋,更多的是要让市民潜移默化地自发性进行垃圾分类,并且,要有足够多和先进的设备对分类后的垃圾进行处理,避免分类后的垃圾最终不了了之,付诸一炬。

我个人对于推行垃圾分类的简单流程理解为:
1. 政府应先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
2. 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同时扶持垃圾减量、垃圾分类、资源再生利用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
3. 加强政策引导和立法工作,把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明天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稿)》立法听证会,让我们拭目以待。

12 条评论 / 我有话说

  1. 有几个难于推广的难题:
    1、我也想分类:我自已分类了,但是小区清洁工还是一个桶装着;
    2、清洁工不分类了:把那些可以卖钱的收起来卖,其它的全都装一个桶里;
    3、收垃圾的不分类:所有垃圾一车过。

    如果真想推行下去,首先是收垃圾的车进行分类收垃圾,比喻:红色车收一些电池类的,蓝色车收一些生活垃圾,绿色车收一些可回收垃车;清洁工不分类放好,那垃圾车就不收,务必分别归类在三个不同的桶;家庭不分类的话,那就清洁工不收,就放在你们的楼层让它慢慢臭吧;一层一层责任分清与落实到位,而不是发几个垃圾桶就叫分类了。

    1. 你提出的问题其实在这次深圳的立法里面有说明:

      首先,家庭分类好的垃圾要定时定点投放到小区的分类垃圾桶,会有监督;
      其次,清洁工可以拿走“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其他垃圾他们可以不动;
      最后,政府会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分类后处理垃圾的技术和设备,当然,前期生活垃圾还是会被拉去焚烧,但是可回收垃圾会被回收利用,其他垃圾和生活垃圾会拉去分手,将来生活垃圾里的厨余垃圾会用作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制作生物柴油等等,而有害垃圾也会被安全处理。

      当然,此次深圳立法有个问题,他不分厨余垃圾了,直接就只分一个“生活垃圾”,这里面会涉及到的问题是: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一些其他的垃圾,所以,我理解不了政府打算怎么办?不过这也是事实,试想,谁家的厨余垃圾是纯厨余?肯定会有一些其他的如塑料袋或者瓶瓶罐罐的东西…

    1. 很好,非常好。昨天听证会,我了解到深圳的这个立法会有一个诚信系统,以后垃圾分类做得好的会记录在你的个人诚信系统里,对于购房、出国、申请贷款都会有优惠。哈哈哈

      1. 其实对于我们民众来说,垃圾分类应该首先重在宣传教育,如你们所说,连垃圾都不好好扔到垃圾桶的人,你要求他们分类,这不是“难为”他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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