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丹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用这一句诗来作为标题,其实并不是我要写什么惊天动地的文章,而是在闲散无聊时,偶尔看到一篇文章,是介绍深圳能提供的补贴,其中一段讲述对创业者的补贴,让我颇有感触。原文如下:

高校毕业生于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36个月内在本市自主创业,可以申请自主创业补贴:a. 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b. 创业场租补贴(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800元、第三年每月600元);c.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

留学人员创业补贴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补贴对象: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具有本市户籍或有《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居住证》。

就内容来看,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前一年至毕业后两年共三年,首次创业总补贴为33800元,而留学归国人员(这里没明确说明是否限定应届毕业生,也没有明确说明相应学历)补贴最低等级已经为15万元。如此大的差别,为了这个差别,我特意搜索了相关的条文,作为解答我心中的疑惑(这个疑惑当然是为何国内毕业生创业补贴如此苛刻)。

首先,看看深圳鼓励国内应届毕业生留深创业的补贴办法,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规定如下:

补贴对象: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3、登记失业人员;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5、随军家属;
6、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意:1)补贴针对在校生或本市户籍的以上人员;2)这个补贴办法也涵盖留学回国人员。

补贴标准:
1、创业场租补贴: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2、初创企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
3、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然后,我们再看看深圳鼓励归国留学人员留深创业的补贴办法。根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2000〕70号)、《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18号)规定如下:

补贴对象:
1、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同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2、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我想说这个规定有点怪异,深圳哥,我是创业啊,职务那不是我喜欢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么?这规定有何用处?)

申请补贴条件:
1、申请人为个人的,出资至少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含技术入股,下同)及 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申请人为团队的,2人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 册资本的50%以上;申请人出资额不少于受资助额度的2倍;
2、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属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金融、文化、现代物流等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3、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人员,且运作正常;
4、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12年11月12日至2015年8月26日期间。

(一)申报一等资助者,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或属于《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5〕25号)规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范围,具 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其所在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经专家评定所申报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说实话,如果都在国外取得博士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了,还会为了你这区区50万元跑回来么?)
(二)申报二等资助者,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其所在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经专家评定所申报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一定创新;
(三)申报三等资助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经专家评定所申报项目技术有一定先进性和可行性;

补贴标准: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50万元,二等资助25万元,三等资助15万元。

对比来看,国内应届毕业生或深圳户籍的创业人员只能享受《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而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则除了可以享受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外,还可以享受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从条件上来对比,国内应届毕业生能获得创业补贴的条件不算苛刻,较容易拿到创业补贴,留学归国创业人员获得创业补贴条件较为苛刻,不容易取得。从补贴额度上来说,不用说了,一目了然。国内的容易拿到,但是鸡肋;留学归国人员拿到的钱估计对于他们“宏伟”的创业项目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总结一句,政府的钱不好拿,也不会轻易让你拿。

回到开头那段话,发文者断章取义,没有详细说明,误人子弟。现在虽然解开了我心中的疑惑,但是,我认为标题还是可以用的,对于所有创业者来说,不管是国内应届毕业生,还是留学归国人员,想要留在深圳安心创业,为深圳的发展做出贡献,深圳的这些针对创业的补贴办法,仍需修改,否则,只会是一堆摆设,最终创业人员没有得到实际的好处,留在深圳也就无从说起了。看看深圳如今遥不可及的房价,拥挤的道路,严重短缺的公共交通工具,不要说初始创业公司,就连华为这样的企业航母都筹划逃离深圳,几千元的创业补贴对于我大深圳来说不会显得有点可笑么?

14 条评论 / 我有话说

  1. 很多感情都是在成长的时候建立起来的。
    很多博士刚刚毕业的人,想回去,国内对他们非常苛刻。就只好在外面一直做博后,最后做成了国外的副教授教授,那时候国内花多少钱也请不回去了。
    我觉得国家只想摘取成果,却很吝啬投资。
    还是穷。

  2. 怎么不补贴从企业里出来创业的人呢?

    无论经验、阅历、人脉,这些资源都是大学生没法比的,相比之下企业里出来的中年人创业成功的可能性更高才对哇

  3. 听多人说过,要说对创业的支持,深圳已经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了。

    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我认为还是要多调研,政策也需要多做调整优化,因为创业这件事情变化很快。

    1. 深圳算是年轻人创业的首选城市了,但是深圳对于创业者的支持有点鸡肋,这是真的,花大时间去申请那么点的费用,得不偿失。不过,反过来看,或许,人家对于创业者的支持本意并非真想让你申请到,而是……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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