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香港约10名市民请愿要求在珠海助港建垃圾岛》,触目惊心。
10月24日,约10名将军澳居民带同计划书及大型模型到中联办外请愿,要求中央及珠海政府协调,拨出香港水域以外低生态价值的孤岛,供香港兴建“垃圾岛”及“环保教育科研中心”。
香港虽为“港人治港”,但是作为与大陆血脉相连的国际大都市,为何会有民众如此不负责任地考虑将香港产生的垃圾直接推卸给珠海呢?在我参加完深圳举行的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后,我认为从源头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减量是非常切实可行的,通过法律约束,那将更容易实现。为何香港却不从双赢的角度考虑,而是简单粗暴地只是考虑把垃圾推卸出去?
换个角度,中央有义务有责任要为香港解决垃圾处理的问题,但是否应该在双方和谐共生的前提下考虑呢?举个例子,深圳每天产生一万多顿的垃圾,因为深圳人多地少,寸金尺土,那深圳可以把垃圾拉到惠州去填埋和焚烧么?不行,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深圳也是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立法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香港为何不能如此?为何不从自身的角度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法?
今年3月28日,香港拟扩建三个垃圾堆填区和兴建石鼓洲焚化炉,在立法会成功闯过第一关,4月提交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再作讨论,但无果而终。7月,立法会议财务委员会本个会期的会议结束,“三堆一炉”垃圾处理方案等拨款申请被要留待10月复会后、即下一个立法年度再处理。
香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曾表示,尽管香港早于2000年已筹备兴建现代焚化设施以处理生活垃圾,经历十多年的选址、城规、环评、咨询程序,加上司法覆核及向立法会申请拨款等过程,即使今年获得拨款,最快也只可于2022年落成,换言之,整个项目耗时二十多载。其容量每天3000吨,相等于回收后本港总体末端生活垃圾量约三分一。
垃圾堆填和焚烧,放在哪一个城市,市民都是不会愿意的,因此必然会面对重重困难,既然如此,为何不思考全新的处理模式?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有着便捷的交通和信息互通,能借鉴世界上先进的国家对垃圾的处理方式,融会贯通,探索出一套适合香港本地需求的垃圾处理模式。例如,早在2010年我就看过一个新闻,说荷兰正在研究把4400万吨的塑料垃圾做成一个人工塑料岛,用作农业保护区;同时,也有人提出,分类出来的无害垃圾,是否可以考虑通过某种方法压缩凝固,用于填海造地?我不是技术人员,因此我也无法给出全新的答案,但是我认为港府应该积极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思考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刀切地、简单粗暴地把垃圾问题推给珠海。
香港是法治社会,为何却不考虑增加相关能从源头减少甚至杜绝垃圾出现的法律,但绝不能把这部法律定义为“垃圾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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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个主题比较简单,一页就一篇文章,这样看着不会累,哈哈哈
怎么感觉是别人家的孩子死了没事一样
先不谈对方所做的事是否正确,但别人有胆子有脸子来请愿要求并且无人干扰,但在国内,你喊句口号都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且#$%^&,这就是别人的优越所在的地方。
经济法治方面的优越是无法否认的,但是很多时候人心并非经济法治能概括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虽然没这么严重,但也可见一端倪…
PS:最近深圳发生多起在市民中心(政府办公的地方)拉横幅抗议和维权的行为,并没有收到相应的干扰,而是警察到场维护秩序,最后结果不知,因为我只是路过打酱油…哈哈
香港人真是自大过头了 把自己当成头等公民了吗
部分人是这么认为的…
焚烧真是要不得。。
焚烧容易产生大量的二次污染的气体,特别是二噁英…国内人民为何这么抵制垃圾焚烧厂呢?
上次我在听证会听到一个曾经在日本环保企业工作过的人说,其实国外,像日本绝大部分都是焚烧,但是人家的排放是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
而在国内,就拿我所在的这个地方的焚烧厂来说,因为如果需要达到排放标准,需要的成本非常高,把国家补贴的钱都用来更新设备,那他们的利润又会降低,不愿意,最后造成的结果是什么?环保部门来检查的时候,排放是非常标准的,甚至超英赶美,可是,平时…
宣称自由民主开放的香港人,却仍是无法根除劣根性的中国人。
其实也只是部分人,部分人还是很友好的。当然,劣根性是哪里都会有的。哈哈
不知足的港人
也不想想 没祖国哪有你香港